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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遗体器官
发表时间:2012-05-14 02:05:41  编辑:gdhsz  点击热度:34033  
  为促进我省社会文明的发展,满足群众的需求,从2002年起,安徽省红十字会先后在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建立了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接受站,并在合肥市大蜀山文化陵园建立了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林。全省已有320多人报名捐献遗体,实现捐献30多例,社会反响良好
  遗体(器官)捐献要在完全符合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下进行。
  办理遗体(器官)捐献手续的步骤:1、填写“申请登记表”。(申请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宣城市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皖南医学院网站www.wnmc.edu.cn/cn/indexp.phpgh下载打印)2、执行人签字。(执行人是指最后来完成捐献者遗愿的与接受站联系的人,可以是捐献者的亲属、同事、邻居或工作单位等)3、将填写完整的申请登记表并附2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邮寄到皖医接受站。4、接受站签署意见盖章后,返回一份申请登记表给捐献者本人或执行人保存,并颁发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5、遗体(器官)捐献者正常死亡后,执行人应在当地公安部门、医院或有关部门办理死亡证明书,同时尽快通知接受站,接受站立即派车前去接受遗体并及时做好遗体的固定和防腐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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