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精简、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无故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论处。严格请销假制度。
二、上班必须衣着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拖鞋上班。
三、上班时间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上班时间除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上网。严禁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票。违者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扣停薪待岗。
四、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公务无关的事,不得聚众闲聊或高声喧哗。
五、上班时必须开门办公(特殊情况除外)。离开办公室半小时以上,应向本科室同事打招呼。
六、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杂物、纸屑、随地吐痰。办公用具和文件资料应及时整理,保持桌面整齐和清洁。
七、开会时应准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会场内不得接打手机。
八、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任务,严禁拖拉推诿、敷衍了事。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九、对前来联系工作或办事的同志热情接待,耐心诚恳,有问即答,有事即办,不推诿刁难。
十、上班时不得将小孩带进办公场所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