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阳光基金
一、项目介绍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于2006年成立,专项救助困难家庭0-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患儿。符合资助条件的患儿,基金将依据资助标准按5000-30000元五档不等给予救助。2011年起,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持续资助,逐步成为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和政府医疗救助的有力补充,有效减轻大病患儿家庭经济负担。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龄须在0-14周岁(患儿15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即为超龄);
2. 申请人具有广德市户籍;
3. 申请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
注 :“周岁”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年龄节点以省级红十字会收到合格申请资料时间为准。
三、救助标准
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综合报销后,家庭自付部分按以下5档资助:
1. 0.5万元(不含)至1万元(含):资助0.5万元;
2. 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资助1万元;
3. 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资助1.5万元;
4. 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资助2万元;
5. 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
注 :最低资助5千元,自付部分低于最低标准不予资助;复杂先心病需多次手术且已获一次资助的患儿,后续手术可申请补充资助,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申报材料
1. 下载或领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公益彩票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官网下载/市红十字会领取);
2. 患儿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 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4. 患儿近3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心脏彩超报告等)复印件;
5. “非农业”户籍需提交佐证材料(无固定收入:家庭情况说明;有固定收入:工资流水+家庭情况说明);
6. 其他: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或派出所监护关系证明;低保/军烈属/残疾人家庭: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孤儿:民政局/福利院证明(优先资助)。
注 :材料需一次性提交,如需留存请自行备份。
五、特别说明
1. 申请流程:手术前提交资料→县区级红十字会逐级上报→中国红基会审核通过→获得救助同意→完成手术并提交资料→领取救助金。
2. 资金安排:救助资金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比例提取,当年资金不足则延期至次年,建议及时申请并规范提交资料。
3. 时间提示:审核周期一般约1个月,需结合患儿病情紧急程度申请,避免因等待错失最佳手术时间。
小天使基金
一、项目介绍
“小天使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下,为救助0-18周岁困难家庭白血病儿童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龄须在0-18周岁(19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超龄);
2. 申请人具有广德市户籍;
3. 申请人患有白血病。
注 : 年龄计算方式及节点同“天使阳光基金”;已获小天使基金资助的患儿不可重复申请。
三、救助标准
1. 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一次性资助5万元;
2. 无需移植或未实施移植:一次性资助3万元;
3. 先获3万元资助后完成移植:补充资助2万元。
四、申报材料
1. 下载或领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公益彩票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官网下载/市红十字会领取);
2. 患儿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 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4. 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科室/病区章无效);
5. 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6. 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7. 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额外提交《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及配型报告。
注 :监护关系证明、优先资助材料(同“天使阳光基金”)。
五、特别说明
1. 申请流程:提交资料→逐级上报→审核通过→获得救助同意→按要求提交术后资料→领取救助金。
2. 资金规则:同“天使阳光基金”,按审核通过时间先后救助,资金不足延期至次年。
注意事项
1. 两项目遵循户籍所在地申请原则;
2. 申请表递交不代表必然获助,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3.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需保证资料真实完整,隐瞒/虚假/伪造行为将取消救助资格,已获救助款需依法追索。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凯
电话:0563-6041330
申报地址:广德市政府大楼12楼红十字会赈济科
广德市红十字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