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
|
安徽省红十字会召开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座谈会暨年中工作会议 |
|
发表时间:2012-08-06 08:27:23
采编:gdhsz 点击热度:3488
|
2012年8月2日-3日,安徽省红十字会在安徽省人大会议中心召开了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暨年中工作会议。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强,专职副会长马元淮,秘书长孙齐云,16个省辖市红十字会,广德县、宿松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省红十字会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王强常务副会长在会上为大家深入解读了《意见》,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及落实举措等情况,并指出《意见》的出台,对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红会发展历史上的一次重大机遇,一定要认真研究、深刻把握、贯彻落实好《意见》的精神和各项措施。 会上,各位代表对我省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好《意见》展开了认真的讨论,并对省政府出台关于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很多建议、想法和具体措施。 孙齐云秘书长在会上总结了上半年主要工作,分析了红十字工作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马元淮专职副会长作了讲话。 最后,王强常务副会长对会议进行总结,他要求安徽红十字事业发展一定要坚持科学定位,明确各级红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遵循兴会的规律,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机制创新,联系各地实际,实现工作上的新突破;深化体制改革,着力提高红会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要求各市、县红会认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
|
打印
| 关闭
|
|
|